中企碳中和服务网讯:
北京7月19日电 (记者李博)《关于北京城市副中心绿色化改造提升项目补助资金的实施细则》于7月17日发布并开始实施,鼓励企业试点通过权威机构开展“碳中和企业”认证,对获碳中和认证的企业,最高支持50万元。
北京市通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实施细则支持对象是在北京市通州区完成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和软件信息服务业企业。
实施细则支持企业进行绿色制造体系建设,鼓励制造业企业创建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对获得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称号的制造业企业,最高支持100万元;对获得市级“绿色工厂”称号的制造业企业,最高支持50万元。
实施细则支持制造业企业实施清洁化改造、能源利用效率提升、水资源利用高效化改造,鼓励企业按照全生命周期、资源环境优化、绿色创新的理念实施绿色化改造。对已实施完工(需提供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的项目,按核定项目总投资额的30%给予补助,最高支持200万元。
实施细则鼓励企业因地制宜使用分布式光伏能源替代化石能源,从根源上减少碳排放。对完成改造项目的申报主体,按照项目总装机容量(实际安装的发电机组额定有效功率的总和):100千瓦(含)至300千瓦的,最高支持20万元;300千瓦(含)至600千瓦的,最高支持50万元;600千瓦(含)以上,最高支持100万元。
实施细则鼓励企业实施减碳发展,对上年度全年碳排放强度(年度企业碳排放值/当年企业产值)比之前一年度下降5%及以上,企业通过非交易行为实现减少二氧化碳排放总量上年度比之前一年度的减少量为500吨及以上的,经核定后按照最高200元/tCO2e(每吨二氧化碳)的标准,最高支持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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