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全面加强环境监管执法,严惩环境违法行为。各地环保部门将在2015年底前组织开展一次环境保护大检查;划分若干环境监管网格单元,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同时2016年底前,全面清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并完成整改任务。
业内称,被誉为“史上最严厉的环保法”即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上述指导性文件从政策层面再加码,显示出国家对于环境治理的决心和信心。
“越权审批但尚未开工建设的,一律不得开工;对未批先建、边批边建的,资源开发以采代探的,一律停止建设或依法依规予以取缔;环保设施和措施落实不到位擅自投产或使用的建设项目,一律责令限期整改。”环保部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除了对明年工作进行了部署外,《通知》明确了对典型环境违法行为的刚性要求。包括依法重拳打击五类恶意违法行为,即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防治污染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
记者了解到,一直以来,很多地方政府在招商引资过程中设立了一些弱化环保职能的“土政策”,如排污费征收减半、简化环评审批、设立“宁静日”、妨碍强制性执法检查等,下一步国家将会对此类阻碍执法的“土政策”进行废止,防止地方政府成为环境违法行为的保护伞。
《通知》同时明确了对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有关人员未尽职履责或违纪违规情况的责任追究事项。“下一步将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建立倒查机制,对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任期内环境质量明显恶化、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且造成严重后果、利用职权干预或阻碍环境监管执法等四种情况,要依纪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上述环保部负责人表示。
关键字: 2222环保违规项目清理时间表确定 2016年底前完成
中企碳中和服务网版权声明:凡注明来源为“中企碳中和服务网:xxx(署名)”,除与中企碳中和服务网签署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其他任何网站或者单位未经允许禁止转载、使用,违者必究。如需使用,请与13552701370联系;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企碳中和服务网)”的图片或文字,均转载与其他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但并不意味着中企碳中和服务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想了解更多内容,请登录网站http://www.tanzhonghe123.com
相关资讯
- 90元/吨!碳票刚到手,马上变钞票!安徽首批5张省级林业碳票发行 2025-04-25 17:39:54
- 中国CCER市场迈向规范化:质量防线如何筑牢? 2025-04-24 19:07:09
- 1.79亿元!陕西省首笔煤矿瓦斯CCER开发挂钩贷款正式落地 2025-04-23 17:40:35
- 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综合解析_绿舟 2025-04-20 16:33:38
- 中国CCER市场迈向规范化:质量防线如何筑牢? 2025-04-20 16:31:43
- CCER项目监测数据需具备全生命周期可追溯能力! 2025-04-16 18:47:11
- 项目业主如何打好CCER的“信任牌”? 2025-04-16 18:40:58
- 新登记的CCER交易成交超百万吨 2025-04-16 18:15:14
- CCER项目监测数据需具备全生命周期可追溯能力! 2025-04-16 17:55:13
- 国家突然重启 CCER!哪些企业能躺赚碳交易红利? 2025-04-11 20:15:57